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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福利彩票投注站运营评分标准
来源: 作者: 字号: T T T 更新时间:2011/7/23
 
第一章  评分管理
第一条        各设区市、扩权县福彩中心(以下简称市、扩权县中心)每年度组织一次对投注站的考评工作,考评结合投注站年审进行。
第二条        投注站运营评分采取投注站自查与检查组检查相结合的办法。在进行投注站检查评分前30天,投注站进行整改提高与自我评分。
第三条        检查组评分人员由市、扩权县中心管理人员、辖区管理员等组成,人员比例为2︰1。市、扩权县中心委派专门人员负责对投注站的评分进行统计、公布、上报和接访核查工作。为提高透明度和影响力,根据需要,可以邀请社会人士参与检查评分工作。
第四条        投注站评分实行一式两表,投注站自我检查一表,检查组检查评定一表。两份评分表存入投注站档案永久保存。评分表见附件。
第五条        投注站评分得分由两部分组成:一是投注站日常运营评分,满分100分,由设施、销售、服务、技能、绩效五项组成;二是投注站特别评分,由加分、减分两项组成。投注站自我检查只填写前四项,检查组必须填写全部项目。
第六条        市、扩权县中心对当次投注站评分得分汇总后,通过当地相关媒体进行公示,接受投注站和社会的监督,如有争议,应及时进行核查和整改。
第七条        投注站的年度评分结果,作为当年度投注站星级评定评选依据。
 
 
第二章  投注站设施评分
投注站设施评分总分25分。按照《中国福利彩票投注站规范化建设手册》设立得分分值,评分人员依据符合程度对投注站进行打分。
第八条        门面,满分5分
门面规范、美观、整洁(5分);门头牌完整、规范、整洁(4分);门头牌完整规范有轻污迹(渍)(3分);门头牌不规范但完整洁净(2分);门头牌陈旧或轻微破损(1分);门头牌缺失或严重破损(0分)。
第九条        中奖号码统计表,满分5分
形式规范、内容创新(5分);完好洁净、规范工整(4分);完好洁净但潦草(3分);不规范但更新及时准确(2分);陈旧或轻微污损(1分);缺失或严重破损(0分)。
第十条         公益栏,满分2分
形式规范、内容丰富、时效性强(2分);陈旧或轻微污损(1分);缺失或严重破损(0分)。
第十一条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公告栏,满分3分
规范、完整、及时、准确(3分);不规范但及时准确(2分);陈旧或轻微污损(1分);缺失或严重破损(0分)。
第十二条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形象墙,满分3分
规范、完好、整洁(3分);规范、完好但不整洁(2分);陈旧或轻微污损(1分);缺失或严重破损(0分)
第十三条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销售台,满分3分
摆放规范且完好整洁(3分);陈旧或轻微污损(2分);缺失或严重破损(0分)
第十四条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环境卫生,满分4分
干净整洁,布置合理美观(4分);环境卫生好,但布置不合理(3分);卫生较好,物品摆放较乱(2分);设施陈旧污物(迹)明显(0分)。
 
第三章  投注站销售评分
投注站销售评分总分25分。按照《河北省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规定》设立得分分值,评分人员依据符合程度对投注站进行打分。
第十五条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营业时间,满分4分
准时营业,日均营业时间12小时以上、无脱岗(4分);日营业时间小于12小时、无脱岗(3分);营业时间符合基本要求,存在轻微不准时现象(2分);营业时间符合基本要求,存在脱岗现象(1分);未按规定营业,有被投诉记录(0分)。
第十六条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仪容仪表,满分4分
统一着装,正确佩戴上岗证,规范且整洁(4分);衣着大方得体,正确佩戴上岗证(3分);未佩戴上岗证但衣着整洁(2分);未佩带上岗证且衣着不整(0分)。
第十七条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销售规范,满分3分
规范、主动、热情、大方(3分);能主动运用基本的销售礼仪和礼貌用语(2分);能运用基本礼仪或文明用语(1分);不注重销售礼仪礼貌,有投诉(0分)。
第十八条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遵守销售纪律,满分4分
严格遵守省、市或扩权县中心销售管理规定且有示范作用(4分);遵守管理规定,表现好无投诉(3分);基本遵守管理规定(2分);轻微违反销售纪律,纠错能改(1分);违反销售纪律或有投诉被查实(0分)
第十九条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兑奖与结算,满分4分
严格执行兑奖与结算规定且表现优异(4分);执行兑奖与结算规定较好(3分);执行兑奖与结算规定但有不及时现象(2分);基本执行兑奖与结算规定,有投诉现象(1分);执行兑奖与结算规定差,投诉多(0分)。
第二十条            证照与警示语,满分3分
证照与警示语悬挂规范、整洁(3分);证照与警示语悬挂不规范或不整洁(2分);未悬挂证照或警示语(0分)。
第二十一条  参与促销活动,满分3分
积极主动,创造性参与促销活动(3分);按时、按要求参与促销活动(2分);基本符合促销活动要求(1分);未按要求参与促销活动(0分)。
 
第四章  投注站服务评分
    投注站服务评分总分15分。服务是取得良好销售业绩的重要因素和手段,结合我省实际情况,制定以下评分标准。
第二十二条  宣传材料发放,满分4分
能自主制作发放宣传材料物品,表现突出(4分);宣传材料发放积极主动,足量快捷(3分);宣传材料发放基本符合要求(2分);未做到宣传材料或物品发放要求(0分)。
第二十三条   选号辅助物品,满分3分
选号辅助物品丰富多样、精巧实用、状况良好(3分);选号辅助物品3种以上,使用良好(2分);有选号辅助物品,使用状况一般(1分);无选号辅助物品或不能使用(0分)。
第二十四条  便民服务设施 (指饮水机、伞等),满分4分
便民设施齐全(3种以上),使用良好(4分);便民设施较齐全使用良好(3分);设施较陈旧或数量少(1分);无便民服务设施(0分)。
第二十五条  信息咨询交流,满分4分
定期组织信息咨询交流且有较大影响(4分);能组织开展信息咨询交流活动(3分);按要求参加信息咨询交流活动(1分);未开展信息咨询交流活动(0分)。
 
第五章  投注站技能评分
    投注站技能评分总分15分。销售技能反映一个销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投注站技能评分标准。
第二十六条  专业知识素养,满分4分
熟练掌握游戏规则,能主动开展营销讲座(4分);专业知识扎实,应用熟练(3分);具备基础专业知识,能满足销售需要(2分);专业知识欠缺或不能主动应用(0分)。
第二十七条  投注机操作,满分4分
操作熟练、快捷、无差错(4分);操作较熟练,满足销售需要(3分);操作熟练程度一般(1分);操作不熟练,影响销售(0分)。
第二十八条   投注机保养维护,满分3分
严格按要求保养维护且设施齐全,完好洁净(3分);维护措施满足运行要求、无损坏(2分);能正常销售,但外观不洁净、有污渍(1分);投注机保护设施缺失或有人为损坏记录(0分)。
第二十九条  营销技能,满分4分
创新性开展营销活动,效果显著(4分);主动开展营销活动,效果良好(3分);能主动开展一般营销活动(2分);无自主营销活动(0分)。
 
第六章 投注站绩效评分
    投注站绩效评分总分20分。绩效是考核星级投注站的重要依据之一,是对投注站销售成绩的综合评价,结合我省实际情况,评分按省中心提供的销售数据和市、县中心测算进行。
第三十条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年销量评分,满分10分(参考2010年电脑票销量)
10分 全年销量100万(含)以上;8分  全年销量60万(含)以上;
6分  全年销量40万(含)以上;3分  全年销量12万(含)以上;  
1分  全年销量12万以下。
第三十一条   投注站在当地所属区域销售位次(双彩站除外),满分10分
位次前10位(含)(10分);位次前20位(含)(8分);
位次前30位(含)(6分); 中间位次(3分);
位次后30位(含)(1分)。
 
第七章  投注站特别加减评分
特别加分为累积加分,每符合1项次加相应分值,最高加分为10分(即本项封顶分值10分);特别减分也为累积减分,每符合1项次减相应分值,最高减分为20分。凡是销售私彩的投注站,一律取消其评定资格。
第三十二条  行业任务与服务加分
对福彩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(2分);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(2分);担任行业信息员、调查员等(1分);在省、市级媒体发表文章、作品(1分)。
第三十三条  行业表彰与社会评价加分
受到省级及以上行业表彰(2分);省级及以上媒体专题报道先进事迹(2分);受到市级行业表彰(1分);市级媒体专题报道先进事迹(1分);收到表扬信函、锦旗等(1分)。
第三十四条  参与违规经营活动减分
从事违规经营受到举报或查处(5分)。
第三十五条  违反彩票销售纪律减分
严重违反彩票销售纪律,社会影响恶劣(10分);违反彩票销售纪律,停机处理的(8分);受到通报批评(7分);不销售即开票的(6分);违反彩票销售纪律,受到只兑处罚(5分);违反彩票销售纪律,受到警告处罚(3分);违反彩票销售纪律,受到管理员批评(2分);违反彩票销售纪律,有投诉并查实(1分)。
 
第八章  附   则
第三十六条   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河北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。
第三十七条 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河北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一年六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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